企业出具的各类函件公证(包括授权委托书)
发布时间:2016-09-09点击量:194
企业出具的各类函件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,依法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出具的函件予以证明的活动。
办理企业出具的各类函件公证一般需要提交的材料
1、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原件。
2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。
3、办理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(加盖公章),并写明函件上的签名是谁(职务、姓名)所签,印鉴为谁所盖。
4、代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(原件)。
5、加盖公章的函件原件(n+1份,n代表您所需的公证书份数)。
6、公证员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。
公证书用于美国、韩国、奥地利、哈萨克斯坦、俄罗斯、土库曼斯坦、乌兹别克斯坦等国,需要加做译文相符公证。
特别提示
派遣函中不要出现“保证其按时回国”、“保证遵守当地法律”、“为其保留职务”等字样。可写为“督促其按期回国”、“督促其遵守当地法律”、“回国后按有关规定办理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