个人所有的其他材料公证
发布时间:2016-09-09点击量:154
个人所有的其他材料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,依法对其所有的其他材料予以证明的活动。
个人所有的其他材料公证一般需要提交的材料1、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。
2、申请人的《居民户口簿》,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《常住人口登记卡》本人页原件。
3、如需委托他人代办,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,委托书(写明因何原因委托谁办理何种公证,本人签名,原件、扫描件或传真件均可)。
4、需公证材料的原件(该原件须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)。
5、公证员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。
公证书用于美国、韩国、奥地利、俄罗斯、哈萨克斯坦等国,需要加做译文相符公证。